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为了让个税更加公平合理,国家推出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这项政策旨在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负,让大家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究竟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来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吧!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相关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我将逐一为大家解读这些扣除项。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的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等阶段的支出,每个子女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
继续教育专项扣除,包括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期间,每月可以扣除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以扣除36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每月可以扣除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城市的不同,每月的扣除标准分别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果是独生子女,则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这里的老人的定义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就是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详细介绍,通过这些扣除项,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于家庭负担的关心和重视,在今后的日子里,希望大家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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