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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起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了吗

小编 2024-04-09 19:12 贷款 1 0

2021年1月1日起,我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担保制度的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以往让很多人头疼的连带责任担保,在新法典中有了全新的诠释,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变化。

在以往的法律规定中,担保人在担保债务时,往往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起偿还债务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往往承担着很大的风险,但在2021年新施行的《民法典》中,这种情况有了改变。

我们要明确一点,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并非意味着担保人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而是说,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详细看看这些条件。

保证方式的变化

在《民法典》中,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债务人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2021年之前,我国法律规定,未明确保证方式的,视为连带责任保证,但《民法典》对此进行了修改,未明确保证方式的,视为一般保证,这就意味着,担保人在未明确保证方式的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

保证期间的变化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在《民法典》之前,保证期间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但新法典将保证期间延长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未约定保证责任期限的,保证人仍需承担保证责任,但在一般保证中,如果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对债务人提**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021年起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了吗

担保合同的变化

《民法典》对担保合同也进行了修改,以前,担保合同中往往会有“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的条款,但在新法典中,此类条款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担保合同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义务。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可以看出,2021年起担保不再承担连带责任的说法并不准确,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降低担保人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这里也要提醒大家,虽然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仍需谨慎对待,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保证方式、保证期间等关键条款,以保障自身权益,这一变化值得我们关注,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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